升职擦肩而过,如此重大的打击下,他幡然醒悟,终于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
这等嘻嘻哈哈不严谨的说话语气……
依佳眉眼抽搐,郑重其事地告诫道:“娘,您要适合保持住您优雅的气质。”
“我这是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美。”
依佳嘴角僵了僵,快速地收拾桌子离开,她一点都不想与娘说话了,沟通太困难了。
“果然艺术家的人生曲高和寡。”
孙书惜心情不错,诗兴大发,一手托着依米,一手拿着笔开始写诗。厚厚的一个日记本里,全是她的即兴随笔。
一大早,依闵背诵了一会英语,做完饭,把家里都收拾的妥妥当当后,拿着个大布袋去大舅家。
空空地去,空空地回来。
“既然姥爷给了钱,就拿着吧,下午你就去报道。”孙书惜的心里有点发涩,她都结婚十多年了,还让老爹操心,实在不孝。
依闵手里攥着钱,抿抿嘴,点头。她知道不该要姥爷的钱,但她想上学。她以后一定会孝敬姥爷的,她发誓。
孙书惜拿着一本破旧不堪的杂刊,里面夹着家里的存折,上面的数字可怜的能让人升不起任何的底气。
孙书惜拍拍依海的肩膀,迟疑片刻,说:“要不,我把小丫丢给我娘去照看,我跟着你去工地打工,家里也能有两份收入。”
依海眼睛睁大,生气地低吼道:“不行!”
孙书惜眼圈湿润,“不行就不行,吼什么吼。”
一看见媳妇掉泪,依海心里慌了,僵在那里举手无措。
孙书惜哭够了,翻身躺在床上,背对着依海,不搭理他。
依海想摸摸孙书惜的脸,被一巴掌打开了,这才喏喏地说:“你身体本来就不好,好不容易治好了生了小丫,也不能去打工啊,工地那是什么地方,风吹日晒的,太遭罪。”
他清晰地记着第一眼看见孙书惜的样子,她穿着一身旗袍静静地坐在办公室里,有种让他说不出的感觉,只觉的乱糟糟的心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那个时候,她是老师,而他是一个搬砖的小工。本不知天高地厚的他第一次自卑起来。
在她发觉到他,逆着阳光,微微一笑的时候,他知道他这一辈子算是栽了。
她嫁给了他,他在庆幸的同时,又怜惜她,她是个娇小姐,要不是家中遭难,她本该嫁的更好。
“嫁给我,你吃苦了。”依海强制性地搂着孙书惜,低落地说着。
“不,我幸福着呢。”孙书惜转过身,凑到依海的耳边,低声地说着。是的,她很幸福。物质上的贫瘠只是暂时的,精神上的富裕对她来说,弥足珍贵。
转眼三年。
依家正在盖房,只见刚铺完水泥阳台上,一个光溜溜的小脚丫啪叽啪叽地走着,圆嘟嘟的小身子走两步晃三下,肥乎乎的小屁股更是一摇一摆的。
费了一上午铺的水泥地上,出现了一串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