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俩人酒醉后无聊的找乐儿,是他们真的觉得,这个叫程翠的小姑娘不简单。
因为她经历了如此多的风波,表现得太过于淡定。大伯也说了,她刚来的时候,不吵也不闹。安排她吃就吃,安排住就住。没有怨言,从不挑剔。闲的时候就近溜溜弯晒晒太阳,但是从来没有出过村子。
简单来说,就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没有惊慌失措。对于远方亲戚安排的这种说法,她问都没有没问过,好像从一开始就知道有这么一出,全都安然接受了。
那么,在大概十年前的安禄市,有没有一家姓程的大户呢?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查下去,就真的有点意思了。从来都不是平凡的人,被一两件事情串联起来。想应该是这样想,所有的事情冥冥之中都早有联系。
十年前顾云来也是个小鬼,他是不可能知道的,所以他问了陆鑫源。
陆鑫源也表示不知道,他十年前才刚刚回到花山,是创业阶段。
不过他又说了,十年前跟他一起走私的,其实是个三人组。另外一个人,好像就姓程。陆鑫源跟他不熟,没见过,那是涂名山拉来的人。
有点眉目了,陆鑫源又开始抱怨,说他最气的就在这里。涂名山当年明明检举一个人就能脱身,可他偏偏要拿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开刀。
“你肯定是他最亲密的朋友无疑了,所以他这么做才会显得正常。如果是我,我可能也会检举你的。”顾云来说。
“可为什么呀!不应该向着自己的朋友吗?”陆鑫源实在不解。出了事了,一般人从情理的角度,当然都会向着自己人了。
这是一般人的思维,所以涂名山不是一般人。他当然也想向着陆鑫源,可他更要为了自己。这种事情很容易想明白,只是说出来吧,会让人有些心寒。涂名山之所以会选择陆鑫源,是仗着他们俩是朋友。陆鑫源刑满释放之后,就算要报复,念着曾经的情义,也不至于会对他下死手。至于另外一个人,应该是让涂名山十分忌惮的。所以宁愿得罪朋友也不得罪恶人,就是这么个道理。
“我跟他早已没什么情义可讲!”陆鑫源当然要否认这种关系了,不然就显得自己太好欺负了不是。
“是啊,十年间,他的官是越做越大,你不也没把他怎么样么。”陆鑫源还是一个重情义的人啊,顾云来选择与他合作是没有错的。涂名山出卖了他,他最多是不相往来。要报复,他一下不去手,自己也是有心无力。与顾云来的合作,也是一种态度,只是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可毕竟曾经干的是违法的勾当,不能摆在明面上来说。
陆鑫源沉默了,这种事情被点破,也没什么好说的。还是使用转移话题大法吧,“唉,你说……假定真有这么一个人,他真的是小姑娘的父亲。那他现在去了哪里呢?如果找到他,是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陆鑫源虽然转移话题,但也不是瞎扯,总算是问到点子上。
顾云来认为,如果那个人真的是涂名山曾经的合作伙伴,那他可能已经死了。最好的朋友都出卖了,怎么还会留着一个知道底细的外人存在对吧。那么他的死,可能会与涂名山有所关联。那么查出他的死因,也许又是扳倒涂名山的一个重要筹码。
假定他真的是小姑娘的父亲,那么小姑娘就显得十分关键。
这一切还只停留在理论和假设的阶段,但这样大胆的怀疑,其实是没有错的。基本上主要的冲突和转变都发生在十年前,那时候开始决定花山市和安禄市未来十年的走向,由谁来做主。
两个市都很小,离得又近,而且积累了多年的恩怨。所以有理由相信,现在所有的成名人士,基本都与当年的世间有所关联的。
这是一个合理的推断,小姑娘的身份,绝不普通。
那还等什么呢,开始侦查呗。
趁着夜色,两个人慢慢靠近小姑娘住的屋子。顾云来让大伯好生照顾她,大伯将一整间北屋都空出来给她住。一个单身女孩子住大屋,担心她会害怕,就给了一条大黄狗看家护院。
那是一条标准的中华田园犬,体态非常匀称,有修长的身材,健壮程度也刚刚好。其实是非常好看的,昂头挺胸很精神,是村里的狗王,一点也不比那些外国名犬差。
战斗力层面虽然比不过军犬,但是它的警惕程度是很高的。
搞侦查的最怕遇到狗,尤其是在这种乡下地方,一条狗叫起来,全村的狗都会跟着叫,那就等于完全暴露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