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贴上她的背,俯在她耳边,用阴森的声音打断她:“苗斯里,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找根针缝上你的嘴。”
苗斯里果然立即闭上嘴,挺直了脊梁,全神贯注的看着前方,心却不受控制的狂跳着,突然贴着她背的异常柔软和吹在她耳根处的热气,几乎乱了她的心神。
顾格格见她不再胡说八道,这才满意的笑起来,像拍小狗一样拍拍她的脑袋:“乖了。”
车开到小区门口,顾格格跳下车,解下腰间的衣服还给苗斯里,只说了声谢谢,并没有邀请她上楼。
苗斯里连忙将钥匙扔给小区的门卫:“大叔,麻烦帮我停一下车。”也不管顾格格同不同意,跟上她,还不无埋怨的说,“我这么远把你送回来,你连口水都不请我喝,是不是太没良心了?”
“你倒会恶人先告状,是谁先弄坏我的车?还损了我一路?让你到我家,我怕以后连个安生之地都没有了。”顾格格虽然如此说,倒也没真拦着不让苗斯里去,走进电梯,按了十五层。
跟苗斯里想象的差不多,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装置得温馨雅致,只看一眼,就喜欢上了它,更让她高兴的是,走进洗手间,发现杯子毛巾牙刷都只有一只,走进厨房,碗筷也只有一副,更没有一样男士用品,心情畅快的倒在客厅的沙发里,翘起二郎腿,打开电视,正在复播nba比赛,不由自主的摸了一下自己的红发,感叹这个女人还是那么喜欢体育。
顾格格换好衣服从房里走出来,看见苗斯里跟前的茶几上空无一物,想找个一次性杯子接水,才记起她根本没买过,虽然搬进这个房子已经一年多,但是苗斯里还是这里的第一个客人,不是她没有朋友,只是与友人聚会,一般都是去酒吧或咖啡厅,家是一个比较私隐的地方,她不太愿意与人分享,当然她的友人中也没有像苗斯里这般脸皮厚如城墙的人。
朝苗斯里的后脑勺做了个鬼脸,洗了自己的水杯,接了大半杯水放在苗斯里跟前:“喝完赶紧走。”
苗斯里先看到茶几上印着小熊的超可爱水杯,想嘲笑她一番,抬起头却愣住了,淡如素颜的妆,宽松的米色针织衫,搭配着紧身的浅色牛仔裤,休闲随意的一身,比起白天在公司精明干练的打扮,别有一番清新自然的韵味,不过让苗斯里愣住的不是这一身穿着,而是顾格格细长脖子里露出的链子,链子比较长,白天被她的衣领遮着,没看到上面的吊坠,现在吊坠自己从松散的领口中跳了出来,一枚铂金质指环,在链子上微微晃动着,她甚至能看到指环内侧微小的字。
这个表里不一的女人!
苗斯里手抬了抬又放下,就当什么也没看见,拿起桌上的水杯,喝掉一半后,才说:“那个男的来不了了,我送你去你爸的寿宴。”
顾格格抬腕看了一下表,确实到点了,摸出手机,正要拨号,突然想起一个事,疑惑的看着苗斯里:“慢着,你怎么知道他不来了?”
苗斯里一板一眼的解释:“我跟他说,今晚计划有变,他不用来了。”
顾格格终于忍无可忍了,“苗斯里!我……我真的很想掐死你!”
苗斯里起身,站在离她近乎咫尺的距离,直视着她的眼睛:“舍得你就掐啊。”
只对视了一会儿,顾格格就败下阵来,躲过她的眼神,走到一旁:“懒得理你。”
在她转身之际,苗斯里看到她发红的耳根,勾起一个莞尔的笑,或许让她重新接受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