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可不比港岛,这边黑白黄什么肤色的人都有,龙蛇混杂。
到处都是赌场,每天都有着想要一夜暴富的家伙从里面输个精光被丢出来。
唐人街这边也好不到哪里去,光是帮派就一大堆。
洪门作为老大哥,在这里的地位根深蒂固。
华清虽然来得晚了一些,却是最凶残。
洪兴想在这里立堂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靓坤明白自己现在的处境,他花钱买下唐人街边缘的戈尔登大厦作为大本营。
怎么选这里?那还不是因为这周边基本住的都是印第安人。
相比起唐人街那些虎视眈眈的华人,他们可不会顾及你所谓的同胞之情。如果你没有背景没有手段的话,很容易被人家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下多少。
靓坤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准备借着印第安人的势力,在这里先立足。
只是靓坤没想到的是印第安人在这里生活的,也并不是那么如意。
他们的主要对手就是那群成群结队0元购的黑人,相比起白人来说,他们有着完整的鄙视链。
白人鄙视黑人,黑人鄙视华人,华人鄙视印第安人……
所以在得知靓坤跟印第安人混在一起的时候,华清帮的飞爷也彻底看不起靓坤了。
本来还以为会是一条过江猛龙,没想到也就是这种小瘪三货色。
化骨龙跟陈刀仔,现在还不敢在唐人街公开露面,毕竟靓坤已经拜访过来洪门,他们两个多多少少有点忌惮。
靓坤深知在这复杂的环境中,仅凭印第安人的势力还不足以稳固自己的地位。他决定与华清帮的飞爷展开一场谈判,以求达成某种合作。
在一个夜晚,靓坤邀请飞爷到一家偏僻的酒吧见面。两人相对而坐,气氛紧张而微妙。
靓坤开门见山地道出了自己的想法:“飞爷,我们都在这片土地上谋生存,与其互相争斗,不如合作共赢。”
飞爷冷笑一声,“你以为我会相信你这个小瘪三?和印第安人混在一起,你已经失去了华人的尊严。”
靓坤沉住气,解释道:“尊严不是靠种族来定义的,而是靠实力。我与印第安人合作,只是为了在这里立足。但我的目标不仅仅如此,我想要的是整个唐人街的繁荣。”
飞爷微微眯起眼睛,似乎在思考靓坤的话。
靓坤继续说道:“我们洪兴有两个叛徒一个叫化骨龙,另外一个叫陈刀仔躲在这里,还希望飞爷行个方便。”
“你说的这两个人我都知道,但是我凭什么交给你,就凭你刚才说的这几句空口白话?”
飞爷,看着靓坤,他们华清从来最不怕的就是威胁。
之所以现在同意靓坤约在这里见面,主要还是看在洪门龙头常叔的面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