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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都知道,顾家的二愣子因为个男人被开除了,他的父母是厂里的老职工,在家属区丢不起人,不管马上就要过年,一气之下在乡下买了块地种地去了。顾恒则打算带着他对高岭之花的思念去南方打工,要是他留在家里却看不见任善,他会疯掉的。

至于年,还是不过了吧。

他丝毫不后悔自己这一年多来不断飙升的武力值,他就是不想让任善跟别人在一起,男女都不行。可惜现在自己管不到了,想想那人冷清的神色,想想自己拼死拼活加班攒的钱,他决定走之前去一趟百货大楼买下那件看了快一年的羊绒大衣。

那件大衣一挂出来顾恒就相中了,灰色的羊绒看起来手感就好,设计的也很是细致,顾恒是个大老粗说不出什么门道,就是觉得特别好看。最为别致的,领子内侧袖口和口袋里都镶了毛条,售货员非说是貂绒的,穿起来保暖又好看,而且这是全羊绒的怎么怎么。顾恒觉得这么耀眼好看舒适的衣服就是为了任善而产生的。

就像他觉得任善一定要是他的一样,这么好的衣服也一定要是任善的。

顾二愣子长得恣意张扬眉眼锋利,妥妥的美男子。他时不时的跟售货员聊个天套个近乎,让人家给他留着那大衣,殊不知这赶上普通人一年半工资的男士大衣哪里还有别人看得上?

1600的价格签刺激着顾恒攒钱,他除了去打扫情敌,所有的时间都在加班。只不过到现在他所有的家底子也就1300。不买吧不舍得,买吧实在没钱,顾同想反正自己以后说不定不回来了,自己的爹娘现在也去乡下了,于是把三室一厅的家具全部卖了,只要了500块钱。要是房子能卖他肯定也卖了,可是再想讨媳妇也得想想亲爹娘,过几年等没人嚼舌头了,还是得让父母搬回来,要不养老怎么办呢?

揣着一兜的零钱顾恒心满意足地捧回来那件被他看了一年的大衣,他回家把大衣藏好,然后去买了今晚南下的车票。11点的夜车,他打算九点半的时候偷偷摸摸地把大衣给任善送过去。

咱喜欢你才送你东西,又不是图你回报,顾恒伟大的想,蜷在冷清的墙角里鼻涕横流,自家连个板凳都没了。

饥肠辘辘的他特别想吃碗热汤面,却不舍得再动那百十块钱。强忍着灌了自己一肚子凉水,他决定这就去给任善送衣服,完了去候车室蹲着,起码那里有暖气还能喝杯热水。

他像惯犯一样轻车熟路地摸到任善门前,用铁丝撬开了门锁。他之前撬过很多次,照他以往的经验任善这会肯定睡着了,自己这一年多偷着摸着看过多少次他睡着的脸,自己也不记得了。

他蹑手蹑脚的把门锁上脱掉胶鞋,慢慢地往写字台那里移动。怀里的羊绒大衣温暖着他单薄的胸口,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心跳得这样快声音这样响,他都怕自己的心跳声把任善给吵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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