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方向走,经过乱糟糟的客厅时,忽然停下步子。
思考片刻,他换了一个方向,朝厨房走去。
张恒似乎自从住进这里,就没有用过厨房,设备一流的厨房其实只是一个好看的摆设。但是,洪黎明知道,张平每次来看望他哥哥,都会带一些新鲜食物放在冰箱里,即使他那个让人无可奈何的哥哥,永远都爱叫廉价便当。
◇◆◇
第二天起床,顶着乱蓬蓬的头,打着哈欠的张恒刚走到客厅,就发觉异常了。
也难怪第一眼就注意到,因为实在太明显。
在乱七八糟,几乎无下脚之地的客厅里,茶几附近显然被打扫过,而且是纤尘不染的彻底打扫,对比之下,这干净的一处和整体看起来乱到极点的客厅,就像一个穿着阿曼尼的优雅绅士,出现在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里一样突兀。
瞧着抹得晶莹透亮的茶几玻璃面,张恒立即想到了他那个当医生的,有点洁癖的弟弟。
张平在外面是人人敬仰的大医生,可是每次到哥哥的公寓,就从专业人士变成了家庭主妇,不是嫌垃圾太多不卫生,就是嫌哥哥吃外卖吃太多,一边嘀嘀咕咕,一边任劳任怨地收拾打扫,还自掏腰包,买来各种健康食材,堆满张恒的双门大冰箱。
然而,在张恒眼里,冰箱永远只有一个用途——放!啤!酒!
至于做饭?
外卖这么好吃,傻子才会自己动手做。
再说了,洗手作羹汤,那是女人的事。张恒好歹也是手底下有着上百兄弟的黑道老大,如果穿上围裙在厨房里忙活,让兄弟们看见这傻样,岂不笑掉大牙?
「这是什么?」
干净得令人咋舌的茶几上,端端正正地摆着一个陶瓷恒温方形食盒。
方盒上镂刻蝴蝶兰花纹,精致优雅,一看就知道所费不菲,是极高档的中式食具。
显然,布置这一切的人,把各种细节都想得很周到,光是挑选放置的餐具就花了不少心思。可惜他对着张恒,完全是对牛弹琴,这位嗜好外卖的老大,除了开冰箱拿啤酒外,根本不会走进自家厨房,更不会知道厨房的橱柜里面的昂贵餐具是怎么一个模样。
不过,张恒还是有好奇心的。
走过去,把陶瓷食盒的盖子一掀。
十二个制作精巧的饭团整齐摆放在盒子里,旁边配着青绿的蔬菜、醋腌黄瓜片,雕成花瓣形状的,令人惊艳的胡萝卜,红绿白三色交互映衬,硬是诱得人食欲大起。
早起的人本来就腹中空空,张恒往盒子里看了一眼,胃里顿时咕噜一阵叫,毫不客气地捏起一个,丢进嘴里。
啧!
居然是卤肉馅的!
虽然是冷食,但卤肉做得实在不错,肥瘦相宜的入味卤肉分层夹在莹润酥软的米饭里,肉汁渗出浓浓香味。
张恒吧唧吧唧吃完一个饭团,意犹未尽,又捏起一个往嘴里送。
嚼了两口,忽然一愣。
咦?味道不同?不是卤肉?
尝试着在咀嚼一口,淡淡的鲜味从唇齿间蔓延开来,才后知后觉地猜到,这个饭团里放的是烤鲑鱼。
而且是味道很正的烤鲑鱼!
「臭小子,从哪学了这么一手?」张恒自言自语地笑骂一声,心里美滋滋的。
辛苦了这么多年,就是盼着弟弟拥有比自己更精彩更美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