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
下课铃一响,安静的教室瞬间躁动起来,伴随着椅子挪动的声音,学生们一个个像打了鸡血一样,互相招呼着去哪里玩。无论教室内或教室外,大家都异常兴奋。
其实也能理解学生们为什么会那么高兴,原因无他—今天是周五。
不止学生走得快,有些急着回家做饭或接孩子的老师也赶得匆忙。在以往,无论是周一周二或周五的放学铃声对宋识初来说都一样,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早点回去或晚点回去对他而言没什么不同。
当然不是一直都这样的。
在俞枫上大学前,宋识初才会像那些着急回去的老师们一样,一下课就飞奔回家。
家里有个小孩在等他。
俞枫上初中时比较早放学,要是回去的时候宋识初还没回来,他会先乖乖做晚饭,然后乖乖等他回来。
有时候宋识初排晚班,需要看晚自习,晚饭便会在学校食堂吃。初中的晚自习时间不像高中一样晚,七点开始的自习到八点半结束。
小区离学校挺近的,宋识初从学校开车回公寓大概要花十分钟,算上下班整理资料,有时候批改剩余作业的时间,实际走到家门口也差不多八点四十了。
而每当他进门,包都没来得及放,就会收获一个拥实的怀抱。
小孩会笑嘻嘻地将头埋在他的肩窝里,蹭一蹭,用自己微微卷曲的头发给宋识初挠痒痒。
“哥!你回来啦!”
说来也真是奇怪,进门拥抱这个习惯从小学延续到高中,宋识初眼睁睁看着小孩双手环绕抱的位置从大腿到腰间,小孩的身高从那么一丁点到高出他一个头。
饶是如此,他并不感到违和或别扭,也不会觉得孩子长大了还那么幼稚不好,相反,他很享受这种感觉。
因为这是他从小养到大的小孩。
没有一丝血缘关系的两个人共同生活多年,宋识初早就已经把他当作亲弟弟来对待了。
“宋老师,今天走那么急是不是弟弟回来啦?”
“嗯,早点回去做饭。”
宋识初温和的声线很符合他语文老师的形象。
他拎着包下楼,完全没意识到自己下楼的速度有多快,已经赶超了好几个老师,心心念念的都是昨晚俞枫发来的信息:晚上会回家吃饭。
自从余枫上了大学,乃至读研后,两个人相处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少。
俞枫考上了国内顶尖学府燕大,燕大就在隔壁省,坐动车需要三四个小时。按理来说每周末若是能回家,二人还能一起度过周末时光。
刚开始的确是这样,俞枫每周五上午上完课,下午没课的时候就会回来。
那一段时间宋识初周五放学走得比其他老师还快。因为这事,他也经常被其他老师善意的调侃,说他是弟控。
大学四年的时间不长不短,俞枫成绩优异拿到了保研资格。
经常听别人说,研究生只有考上去的那一刻是高兴的。
宋识初没读研,一开始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直到俞枫的周末一次次被占用,他们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
宋识初才知道,读研真的很辛苦。
这一年,小孩周末很少回家,由面对面的交流变成隔着两块冰冷手机屏幕。有时候视频通话,他甚至看到俞枫眼底下的乌青,为此常常心疼不已。
知道俞枫课业繁重,聊天记录里发得最多的消息便成了“早点休息”“别太累了”。
等待红灯转为绿灯的期间,他望向车窗外的世界。夏季的夜晚总是来得迟些,这会天还是亮的,没几辆车开车灯,不过鸣喇叭的车倒是不少。
周五傍晚是车流高峰期,十字路口经常堵车。他碰过几次,原本十分钟的路程硬生生被堵成四十分钟。
幸而初中周五下午只有三节课,比其他时间早放学,宋识初错过高峰期才能早点回去做饭。
距离上一次见面过了多久?
宋识初想了想,上一次见面还是在暑假,开学到现在快三个月了,这是俞枫第一次回来。
一想到待会就能见到小鱼,宋识初的嘴角不禁勾了起来。
宋识初喜欢家里有人的温馨感,只有这种温暖才让他感觉他还活着,他是个活生生的人。
俞枫说自己搭的车次有点晚,大概要七点才能到家。宋识初让他慢慢来不用着急,自己下班后先回家做饭。
真好笑啊,明明自己才是那个马不停蹄的人,却反过来让对方不要急,宋识初心里想着。
知道小鱼要回家后,他大晚上的赶去超市买了一堆小鱼爱吃的菜,这样第二天下午回来的路上就不用再特地去买菜,节省了不少时间。
宋识初从包里掏出钥匙,插入锁孔。他刚开门,还没来得及看清眼前人的脸,就被紧紧拥入怀中。
“哥!”
熟悉的气味扑鼻而来,毛茸茸的头发在他肩窝扫荡着,宋识初听到自己锁骨前面传来的声音:“哥,我好想你。”
“小鱼…”
宋识初宠溺地摸了摸俞枫的脑袋,笑道:“还会骗哥了,不是说七点才到?”
因为身高,俞枫将头抬起来的时候,宋识初需要仰头看他。
三个月不见,他似乎…又瘦了。
宋识初仔仔细细端详了一番:“变瘦了,是不是又没好好吃饭?”
“哪有啊哥,我明明很有肉的…”
事实上,俞枫并有时候虽然会因为实验没法按时吃三餐,但他并没有瘦,反而身体很结实。这完完全全是宋识初的“老父亲心态”在作祟。
俞枫身量高,将近一米九,身材很好,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相貌比身材更加出色,皮肤白皙,眉眼精致,鼻梁高挺,是实打实的好看。
这样的外貌配上不一般的身高,走在街上常惹人频频回头,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明星或模特呢。
青年狡黠地眨了眨眼,一双桃花眼眯起来的时候显得尤其好看。他顺手接过宋识初手里的包,又将拖鞋摆到对方脚边。
“这不是太想哥了嘛,想给你一个惊喜。”俞枫边说边拉着宋识初去洗手,“每次都让哥来做饭多辛苦啊,这次尝尝我的手艺。”
宋识初看见桌上满满当当的菜肴,一时有些吃惊。
俞枫会做饭,但掌握的菜式没有宋识初多,因此他俩都是宋识初做饭居多。没想到小孩背地里学会做了那么多菜,他暗暗感慨,小鱼真的长大了。
好吧,又似乎没长大。
在对方满怀期待的注视下,宋识初用筷子夹起一块排骨,放入口中。
“嗯,很好吃。”
不知道自己的称赞是不是有什么魔力,宋识初仿佛看到俞枫眼睛亮了亮,星星眼都要冒出来了。
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可爱。
青年眉眼弯弯,手上动作着,夹了好几块排骨放到宋识初碗里:“哥喜欢就多吃点,以后换我给哥做饭。”
宋识初一边应着,一边从冰箱里的保鲜层拿出两瓶饮料,把最先打开拉环的那瓶递给俞枫后,再开自己那瓶,抬头抿了几口:“小鱼这次能在家里待多久?”
俞枫瞧见宋识初的动作,也跟着喝了几口饮料。
“上次那个实验报告忙完了,导师给我放了三天假。”他做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活脱脱像一只耸拉着脑袋的可怜小狗,“这次只能跟哥待三天,下一次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
宋识初仿佛还能看到小狗的尾巴无精打采地低垂着,觉着这幅画面着实有趣极了。
他笑着打趣道:“一直跟我这个老人待在一起不闷啊?你也可以去找以前的朋友…”
其实宋识初并不老,今年过完生日正好年满三十,是一个男人介于稚气与成熟的分界线,也是最有魅力的时候。
有些人实际上已经三四十岁了,外表却完全看不出来,宋识初恰恰属于这类人。上次他跟别人说自己已经三十了,那些人还不信,毕竟他长得年轻,像二十多的大学生。
俞枫和他足足差了七岁,这也是他打趣自己是老人的原因。
“谁说的?哥还是哥,一直都很年轻,一点都不老。”
宋识初失笑,有时候他说自己“老了”“年纪大了”,俞枫都会毫不留情地反驳回去,然后一脸认真的说,哥很帅哪里老了,还说无论哥变成什么样,他都喜欢云云。
宋识初平常就喜欢逗小鱼玩,小鱼也乐意跟他耍,两个人就像是没长大的孩子一般幼稚。
听小鱼讲述自己身边发生的趣事,看着青年侃侃而谈,宋识初一时有些恍惚。
想让小鱼多去外面玩玩的那句话并不假,俞枫从来没有带同学或朋友回过家,从小学到高中,乃至现在一次都没有,更别提放假了。
假期除了兼职,其余时间也是同待他在一块。甚至早些年宋识初害怕俞枫是不是被班级孤立了,不然怎么会放假都不和同学约一约呢?
他曾隐晦地告诉过小鱼,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若学校里有人欺负他,孤立他,一定要说出来,哥哥会替他做主。少年当时刚上初中,性子比较闷。听完宋识初弯弯绕绕的一堆话,也不知道理解了没有,闷声答道:“他们想和我玩。”
但是我不愿和他们玩。
言下之意便是没人欺负他,相反,很多同学都想和他做朋友,想靠近他,了解他。
宋识初得到答案后暗自松了口气,没有人欺负小鱼是最好不过了。但是小孩在学校里闷声不吭,独来独往的画面像细针一般密密麻麻地扎在他心口,说不心疼那是假的。
好在后来有一天下午没课去学校接小鱼放学的时候,看到他和几个男孩子有说有笑的,一起走出校门口,那一刻别提他有多欣慰了。
那意味着小鱼逐渐接受了其他人,不再局限于只有他们两的世界。
正是从那时候开始,小鱼的性格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相处的时间太久,久到宋识初都忘了俞枫最初的样子了。
毕竟,谁能将眼前活力满满的青年和当初那个阴暗孤僻的小孩联系在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