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1 / 1)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最后一丝夕阳被黑夜吞噬,月亮崭露头角。

站在我哥家吃饭的门前,我伸手按了几下门铃,却没人来开门,叹了一口气,在密码锁里输入了我的生日,门打开了。

其实,本身我是不知道我哥家的密码的,怪就怪在昨晚和我哥两人相拥着跌跌撞撞来到门口时,我不小心瞥到了我哥输入的密码,我的生日。

本来是有些震惊的,甚至还想问问我哥,将已经五年没见的弟弟的生日设成自己家门的密码,就不怕我悄悄来拿走点什么吗?不过仔细想想,他有什么好怕的,连城这么大,即便是离婚的夫妻,同时身处于这座城市,想要偶然相遇都是不可能的,更何况我们这对早就已经走散的亲兄弟。

我猜他本身没想着要和我见面的,如果不是因为那场聚会。

设就设了吧,很久之前就这样,我哥的想法我永远都琢磨不透,看他的时候,我就像是在看一堵厚厚的围墙。

连风都吹不进去,更何况我的目光。

进门,换好鞋,我看到了我哥坐在沙发上的背影,听见门口的动静,我哥回头看向我。

他穿着黑色的丝绸质地的睡衣,将肤色衬得更加白,胸前的扣子开了两颗,额前散落着碎发,倘若不去看他的眼睛,整个人沐浴在灯光下,简直温柔地不像话。

他见到我立马笑了起来

“回来了?”

“嗯。”我边往他身边走边点头。

“明明知道房门的密码,还摁门铃,直接进来不就好了。”

我哥看着我的动作,视线从门口很自然地移到了他的身边,我被他直白的目光看得有些不自然,有意侧了侧头,避免与他对视。

“这是你家,又不是我家。

我哥被我噎了一下,看着我的目光有些发虚,但也只是一瞬间,便恢复正常。

他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我听见他温柔对我说

“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家。”

我没有接他的话,四处打量着偌大的客厅,想到了什么,转头看着我哥,对我哥说

“明天周一了,我要上班了。”

话外之意是,我要去上班,你不能限制我的行动。

希望我哥能听懂,他一直都很聪明。

他凑过来亲了亲我的嘴唇,又用拇指狠狠地碾压

“嗯,去吧。”

“那我……”

“墨墨,搬过来和哥一起住吧。”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我哥的语速比我要快,生怕我抢了什么。

我本来想说,既然上班了,那么我一会就回到自己家,可我哥却和我说让我搬过来和他一起住,两者截然相反,我们两人对视许久,就像拔河的两端谁都不愿意松了力,就此输掉。

灯光忽闪了一下,我将视线移开,撅了撅嘴,对我哥说

“好吧,就搬过来住吧。”

我哥伸手搂住我的肩膀,带着笑意和我细数搬过来住的好处

“这里离出版社近,你上下班很方便。”

“哥还能照顾你。”

……

我听得简直有点想笑,要不是我们两人上午刚上过床,我都要怀疑我们两个是模范兄弟了。

哥哥关心弟弟生活起居,弟弟耐心地听哥哥说着。

不过现实却更加让人难以启齿,我哥只关心我的屁眼紧不紧,嘴唇软不软,而我只关心我哥操的深不深,用不用力。

“哥。”

我打断他的话,伸手指向立在电视柜旁边的大提琴,好奇开口

“那是你之前的那把琴吗?”

我哥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笑着点了点头。

“是那把琴。”

听了他的话,我想要往上提一提嘴角,可是却失败了,我的嘴角像是挂了千斤顶一般,提不起来。

“你什么时候把那把琴赎回来的啊。”

我面色平静,甚至冷静地不像话,这一点超出了我哥的预料。

不过我哥没猜错,我本来是想要笑的,只可惜,我嘴角的力气实在没有千斤以上,不然我绝对会给他一个大大的灿烂的微笑。

我哥神色暗了暗,眼中的黑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他看向我的目光又深又沉,开口竟然有些哑

“你不开心吗?”

他小心翼翼地试探,这样简直不像他。

实在没了办法,我用尽全身力气和重力作对,强颜欢笑

“怎么会,我要替哥开心才对,兜兜转转那把琴又回到了你的身边。”

与重力作对的后果就是满嘴都是血腥味,无形的鲜血从我的嘴角流下,嘲笑我的不自量力。

一把大提琴,十多年的时间,都不放弃对它的寻找,可我是他的亲弟弟,这世间最爱他的人,他又是怎么忍心抛下我,不闻不问的呢?

那把大提琴价格不菲,我很早就知道。

当年是爸爸亲自飞去欧洲将那把大提琴带了回来,交到哥哥手上的时候,对哥哥说

“这把大提琴是纯手工制作的,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才制成,有市无价。”

那时候我才五岁,但也记住了这句话,以及哥哥的神情。

是爱护的,珍惜的,喜悦的。

像是得到了稀世珍宝,当然这把大提琴就是稀世珍宝。

与那时的神情形成对比的,是我哥下了很大决心忍痛将这把琴卖掉时的神情。

不舍的,遗憾的,他失去了生命中重要的东西。

我的记忆力向来不好,但却能清楚地记得有关于我哥的每一个重要节点,他的表情以及他说的话。

那时他说

“没关系墨墨,你最重要。”

他说我和那把琴相比,我更重要,可是现在呢?天平究竟向哪一端倾斜了呢?我丧失了思考的力气。

“墨墨,那把琴被一位收藏家买走收藏了起来,被保存的很好,他很爱惜所以我花了五倍的价钱才将它买回来。”

他搂着我,和我一起倚靠在沙发上,脑袋靠在我的肩膀上,视线落在那把琴上。

五倍的价钱,当年我哥卖掉那把琴得到了三百万,而如今,他花了一千五百万才将它买回,放在客厅显眼的地方,连碰都不舍得碰,原来他也是个念旧的人啊?我早就应该知道的,不然为什么刚刚重逢,连话都没说几句就要和我上床呢?

他念的是我还是我的身体,我也值一千五百万吗?不对,当年他说我比三百万重要,但是没说我有一千五百万重要。看来我真的是病得不清,竟然和一把琴和一堆钱比了起来。

想念是可以具象化的吗?那爱呢?如果可以的话,我早就成为亿万富翁了。

未免太过可笑,我嘲笑着自己,竟然笑出了声。

“在笑什么?嗯?”

我哥的脑袋离开我的肩膀,我失去了我哥头发柔软的触感。

我将刚刚的想法简化了一下,说给了我哥听

“在想象自己成为了亿万富翁。”

我哥笑着捏我的鼻子,对我说

“不用想,你就是。”

“哥的钱就是你的钱。”

对啊,我都快忘了,我哥现在可是大老板了,管着好几家公司,甚至还有其他的产业,所以一千五百万对他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三百万就更别提了,随手一挥,便撒出去了。

就像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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