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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司马缸,砸缸?(1 / 2)

第234章司马缸,砸缸?

“应天府解元宋煊?”

“不错。”

张方平连忙拉住梅尧臣,随即给他介绍了一二应天书院的待遇。

旁人不清楚,但是张方平却是清楚,这钱实则全都是宋煊的铺子出的。

随着张方平的诉说,若是你梅尧臣自己个有能力考入应天书院,其实大部分因为钱财问题而被迫中止科举这条路,都可以解决。

梅尧臣听完后,说不心动是假的。

但是心中又极为迟疑,这种天大的好事,能落在自己头上吗?

况且离开他叔父这里,孤身一人前往应天书院,若是再再次落榜。

梅尧臣当真是有些支撑不住这种精神压力的。

他只是先行告退后,说要想想再做定论。

包拯瞧着张方平如此模样:“怎么了?”

“我只是见到如同我一样家贫的学子,没有遇到十二哥而感到十分惋惜,若是没有十二哥的帮助,我可能也不会如此顺利的通过发解试。”

张方平自己个便是如此遭遇的。

包拯对于张方平如此心情也理解。

毕竟不少人都同他是一样的遭遇。

张方平看见他人就想起了从前的自己个!

“这太室书院也是卧虎藏龙。”

包拯双手背后:

“那刘几、富弼、王安仁都有实力,还有另外游学的一个叫文彦博、高若讷二人也有实力。”

“更不用说那洛阳留守司通判司马池的儿子司马光年仅七岁就是神童,诸如十二哥一样懂得幼年砸瓮救人。”

“还有方才那个离去的梅尧臣。”

张方平也连连颔首。

王安仁据说也是自幼聪慧,如今也不过十五岁。

刘几他爹是河南府知府刘晔(治洛阳)。

这些人好多都是跟着他们的父亲在本地为官,就近在书院就读的。

“若是不出来游学一二,我还真是要膨胀起来了。”

张方平自顾自的打趣道。

“哈哈哈。”

包拯却是觉得张方平拥有如此天赋,还一点都不自傲,不得不承认他是块料子。

“也不知道十二哥什么时候到?”

张方平虽然有过目不忘的天赋,但是在辩论这块上实在是不是刘几等人的对手。

他们自幼跟在当官的老爹身边,言传身教之下,自己也不是那种愚笨之人。

成长起来,自是比旁人快的很!

“估摸快了。”

包拯虽然也是出身官宦之家,但依旧没有解锁喷人的技能,他跟在宋煊身边,倒是学了几手,但应用起来并不是熟练。

故而在与太室书院学子讨论以及外地游学学子讨论当中,并没有占到便宜。

所以几个人都盼望着宋煊能够早日来到洛阳。

如此一来,他们作为应天书院的牌面,才不会跌。

毕竟从哪里出发,宋煊这个解元,那也是书院的头牌!

众人想要辩倒的目标,那也是应天府解元宋煊。

宋煊手里捏着吃的,尝一尝直接扔给总是觉得肚子饿的王保。

反正他就是尝尝鲜,一会留着肚子晚上大吃一顿,然后再去太室书院报道。

王保只觉得太幸福了。

而且也越发确信跟着宋煊,今后定然不会饿着肚子,又有前途。

反正王拱寿以及鱼周询二人全都被宋煊的豪气所震慑。

自从进了洛阳城,他们想钱都没机会。

王珪早就习以为常了。

钱是男人胆。

此番出门带了不少金叶子,毕竟带着铜钱多不方便呐。

至少他们这个五大三粗的团伙,至今还没有遇到什么伸手的小偷。

哪个想要惹事的,都得掂量掂量自己个。

“洛阳美食,当真是名不虚传。”

宋煊拍了拍手上的渣子:

“回头吃完饭一同去书院,咱们该省省,该。”

“都听十二哥的。”

“前头有人卖一头病马。”

听到这话,宋煊连忙过去瞧一瞧。

毕竟他在应天府当真是没有遇到有卖马的。

这里更加接近西北,有马卖也实数正常。

宋煊等人挤进人群。

这匹马毛色纯正漂亮,高大有力,而且如此多的人围观,当真是一点都不惊,由此可见性情温顺。

谁买病马啊?

所以许多人都在这里看热闹,瞧瞧哪个冤大头会买回去。

毕竟大家买马都是要实用的,没有人愿意买一匹病马。

到时候一旦发病,就容易亏的血本无归。

司马旦也没有着急,因为他觉得根本就卖不出去。

今天已经在这里卖了好几个时辰了。

总是有人问价,但是一听到是病马,就算是有想法也直接拒绝了。

司马家目前是养不起这只病马的,不仅要供应一家人读书,还要贴补族人。

所以有些捉襟见肘。

但是司马光又不舍得把马杀了,希望能便宜卖了,找一家养马并不那么拮据的家里。

如此也算是有个好归宿。

毕竟这匹马若是没有病,品相当真是极好的!

“秉直,你可会相马?”

听了宋煊的话,王珪连忙摇头:

“我只骑过驴子,东京的牲畜都贵的很,马匹也不常见。”

就算是一些武将之家,也不会养太多的马匹。

文臣上班除了称驴车牛车,要么就是溜达,坐轿子。

马车是很少见的。

在宋朝,官员的福利待遇堪称优厚。

即便如此,购买一匹马也需要攒几个月的钱,更别提普通民众了,他们可能穷尽一生都难以拥有这样一匹马。

天子驾六,那六匹纯色的战马能够凑出来,但是赵祯几乎没有乘坐过。

更不用买马之后还要精心喂养,不是谁都能养得起马匹的。

养一匹马足可以养二十五个人。

宋煊围着看了一圈:

“可惜我也不会相马,但是这匹马确实很漂亮,比家里那头驴子要漂亮。”

“作价几何?”

司马旦颇为正直的道:“八十贯。”

“什么?”

宋煊一时间有些惊诧。

不是因为八十贯便宜,而是一般马匹要价都在一百六十贯往上,而且也无法轻易买到。

大宋缺马,可不是白说的。

站在马匹旁的幼童司马光仰着头看着宋煊:

“好叫客官知晓,此马虽好,但是一旦到了夏天便会犯肺病,所以才比市价便宜。”

“原来如此。”

宋煊也不是兽医,不懂这么手艺,他连连点头,忍不住上手摸了摸。

这么多年来,他还真没有摸过马匹,民间稀缺程度很大。

“真是一匹好马啊!”

宋煊忍不住感慨道。

“十二哥儿,这是一匹病马,就算买回去,也没法驰骋。”

“无所谓,反正练习骑术,总比骑驴强上许多。”

宋煊觉得能买到一匹马也挺好的,要不是病马,他还真不一定有机会能够买到呢。

听到这话,王珪也是心动了。

到了夏天犯病,那是否夏天就不去骑乘,其余三个季节也可以练习骑术。

作为想要参加禁军的人,会骑马这个本事,就足以甩开大部分人一条街。

将来往上晋升也是极好的。

司马光瞧着宋煊如此模样,倒是出声问了一嘴:

“这位客官可是应天书院宋煊宋十二?”

“嗯?”

宋煊仔细打量这个还梳着总角发型的。

在头顶各扎成一个结,形如两个牛角,像是小牛犊一样可爱,寓意就是保护孩子不受鬼怪的伤害。

他小时候也是这般发型。

“你是何人?”

“家父司马池,任洛阳留守司通判,我是司马旦,这是我二弟司马光。”

“司马缸,砸缸?”

宋煊脱口而出:

“不对,是司马光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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