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他可以以后再给礼物的,但是老爸曾经的情敌欧叔叔作为一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像是一直在提醒他:多少男人在赚钱路上弄丢了媳妇儿?
礼轻情意重才是硬道理。
何况他和小千伶只是纯粹的互换礼物表达情趣而已。
洛释看着小兔子,忽然想起了千伶是个不那么明显的毛绒控。
这个就很好办了。
想当年,高中选修课选的迟,轮到他的时候就剩了一个毛线编织。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得为了学分硬着头皮上了半个学期的毛线编织,各种奇葩针法没怎么学会,倒是一直记着毛绒球的做法。
黑色的魔气缭绕起来,化作了一团圆滚滚的毛线。
“小千伶,手伸出来一下。”
千伶乖乖照做,洛释笑眯眯地将毛线以绷带缠绕一般缠在千伶的手掌上。
他一只手握着她的手,另一只手则拿着毛线反转缠绕,一时间,千伶看见他的手和黑色绒线翻飞围绕着她的手,就像围着花儿的蝴蝶,应和着的,是他平缓规律的呼吸。
千伶抬头,看见他的认真的侧颜。千伶不会用现代的词语形容男人长得如何,什么“脸如雕刻五官分明”,什么“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还有什么“剑眉之下是一对桃花眼”,就连“面若冠玉,目若流星”这种形容都是她不可能说出来的。
她大概只有一个想法:“真好看。”
简简单单三个字,却能让她在脑海里翻转千百回。
“愿时光常驻,能一直这样看着他。”
千伶翘起了唇,这样想道。
洛释不经意地抬头,便看到了一汪柔柔的眼,像是汩汩流动着情意的泉。情意亦如水,平滑又变幻着形状的、无声的。那双瞳孔边上碎碎的金色就如飞花碎玉,闪动了几下后又倏忽不见,粼粼闪闪、晶莹多芒。
千伶是那样专注地看着他,甚至没有注意他是怎样将缠在千伶手上的毛线取下,没有注意到缠绕束缚了那团线之后他是怎样用气刃划去毛线触头的。
只知道回过神时,手里多了一团小巧可爱的绒球。
作者有话要说:
千年前的某日,
魔族召开例行会议,各位魔族将领正襟危坐
唯有某位魔尊大人瘫坐在王座之上,他一脚搁在皮质矮凳,一脚弯曲蜷在宝座上,双手不停歇地拿着两根织针编织着魔线。
并微笑着喃喃自语:“冬天要来了呢,夫人一定缺一条围巾……”
☆、(三更)
“好可爱。”
“嘿嘿。”洛释有些不好意思,“这个是最简单的毛线编织了。”
千伶捧着这团黑色的绒球贴在脸上,蹭了蹭,歪头笑着:“我会一直珍藏的。”
洛释从来不怕她不好好珍藏,他看着她,就像是在看最最珍贵的礼物。
两人牵着手向前走去,在这条昏暗的山道里,他们走过的地方不断有银色的小蘑菇钻出来,悄悄地注视着他们,一连串的蘑菇组成了一条银色的光带,就像银河。这些小小的妖兽在轻轻絮语,用着彼此之间才能听到的声音不断重复着祝福的话语,软软细细的声音化作了一阵风,也不知有没有将它们的祝福带到。
千伶和洛释没有回头看,所以他们不知道在他们的身后,一地的碎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