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等人走近,他低声道,“给我点烟草,别让他们看见。”
背着人,游恒虽不解其意,还是从兜里抓了一大把出来,仝则将那些干干的草料握在拳头里,反身就往回走。
没再去方才歇息的屋子,他摸到一间书房中。从桌上抽出几张宣纸,那东西质地又薄又软,松松卷住烟草,再用浆子粗粗糊上缝隙。
看看手中自制卷烟,堪称简陋寒掺,十分不堪入目。
不过好用就行!烟头点燃时,火苗蹭地窜起。仝则赶紧抖了几下,好容易熄灭一些,烟气直冒上来,熏得他一时双目齐齐落下泪来。
然而真是许久许久,都没有感受过这种熟悉,又令人怀念的味道了。
对于烟草,即便此时鼻腔、口腔里的气息极为粗劣,依然能令他心头百感交集。
仝则高中时才和室友学会抽烟,彼时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倒是香烟燃尽后,指尖留下的焦油味,混合着皮肤的油脂,再过上个把时辰,比留在唇齿间的余味还更好闻些。
之后出国学设计,他惊喜发现原来欧洲才是烟民的天堂。伦敦如此,巴黎更盛,人手一支,满街烟蒂。
从那以后,画图时愈发离不开一支烟,好在他于烟草中已能收获足够灵感,无需再借助其他。不然还要特地跑到荷兰,才能享受被艺术工作者们津津乐道过的,所谓大麻的迷幻,实在又有些麻烦。
回忆是很丰满,可惜现实终究太过骨感。
手里的劣质草料烧起来烟熏火燎,吸进鼻腔味道呛人,才抽了半根,仝则感觉自己就快要冒烟了。
最后深深狂吸两口,尽数吐在袖子衣襟上,之后匆忙熄火,将烟头打湿。他不敢随意乱丢,只能先揣进怀里,再蹑手蹑脚拉开房门探看外头。
说好的三刻钟,大概已过了有一刻。他于是先从这间书房开始找起,锁上门,跟着一通翻箱倒柜,只可惜,到底什么有用的东西都没找见。
金悦不像会在书房藏东西的人,直觉再一次提醒他,或许那些协议还真就在他的卧房里。
走廊上灯火昏暗,仝则适才猛吸几口的结果,就是把自己弄得头脑发晕。心跳也在隆隆作响,他努力调动全身警惕的同时,禁不住感慨道,做窃贼真不易,这委实是个富含技术含量的活。
谁知这句方喟叹完,耳边忽听到有脚步声。乌鸦嘴的人背上立刻涌起一层白毛汗。只一个箭步窜进那间卧房,无声合上了房门。
将身抵在门上,落锁时屏住呼吸,全力不发出一点声息。
待这些都做完,仝则满头满脸尽是冷汗,靠着墙,竭力平复自己的心跳。
门外脚步渐近,只听一人低声嘟囔着,“要死人了,哪个混蛋在房子里抽烟,娘的,弄得满屋子烟气。”
门内的混蛋窃笑起来,低头闻闻自己,什么与众不同的香氛,早已消失殆尽,他整个人都化身成了一杆行走的烟枪。
当然最好还是什么痕迹都不留下,他先开了两扇窗子放味,回到床头从抽屉开始找起,然后是衣橱、柜子,悉数摸了一遍仍然什么都没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