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近过来,裹了展小曦的腰身,半偏着头颅睫毛下压,审视着展小曦情念未淡的面容,用仅有两个人可以听见的气声冷冷地问,“爽到了吗?”
展小曦被气息激得瑟了下,手指不自主地掐紧了乔瑾煜的腰,换来对方单臂更紧的裹挟。
有个词叫,隔靴搔痒。不够。
在展小曦的脚本设定里,此刻的他应该假意愤怒地逃开,最不济也推开他,继续义正词严地坚持自己的立场,强调不做他不清不楚的暧昧对象。
可是行动已经跟不上所想,距离近到可以呼吸到对方身上香水味,特殊的气息一下子把人的理智烧穿。满脑子只剩下“想要他”三个字来回冲撞。
展小曦呼吸紧俏,不得不垂头,前额抵在了乔瑾煜肩上,揪他的衣服,带着对自己和对对方双向的恨与哀叹,低声诉说实情:
“不够。”
单凭想象无法自足。
想拥抱,抱到骨血相融。
想接吻,无休无止。
想看对方不能为外人所知的陌生样子,千遍万遍。
展小曦认命,接受自己就是一个色令智昏的不争气的人。
“吻我。”
他仰头,同时闭眼,嘴唇微微地打着抖,忘记了自己是谁,身处何地,只觉得跟对方阔别了几百年那么久,还未品尝到就要失去,无法心甘,不甘到他情愿舍掉自尊去满足朝露无多的贪念。
“吻我,乔瑾煜。”他拉拉乔瑾煜的脖子,掌心烫的对方呼吸随他紧绷。去他妈的礼义廉耻是非对错……他终于如愿。
乔瑾煜几乎是掐了他的脖子,压过来的时候莽撞到像个初恋的少年,急切间唇齿撞在一起磕出了血。
没有人顾及这些微不足道的意外,片刻不能间断地痴缠。
有那么一刻展小曦甚至怀疑,自己从前是没有爱过的。
没有过这样的体验,一次性领略了酸楚、疼痛与快乐的全部极限,并且在日复一日的接触中,极限又在反复超越着极限,不断地延伸到未经探索的荒原,心生恐惧却又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