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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之间,是熟悉的男士剃须水的味道。

原时声音慵懒嘶哑:“你怎么连条裤子都不穿,勾引我?嗯?”

他刚刚没找到裤子,图方便,直接就下了床。

原时就眼睁睁看着陈墨云,光着两条匀称而又修长的腿,扭着身子进了卫生间。

他的骨架窄又长,一件半长的毛衣穿在身上,隐隐露出纤细的锁骨和一截白生生的天鹅颈,皮肤又白又嫩,散发着光泽。让人看了不免疑惑,咬上一口是个什么滋味。

这滋味原时比谁都清楚,美妙得紧,如果这会儿再没有半点反应,他还是男人吗?

原时将陈墨云抱坐在洗漱台上,不由分说的分开了他的双腿。

陈墨云忍不住发抖,想要推开原时。

但是架不住原时力气比他大上许多,强行的在洗手台上就要了他。

他总是这样,兴致一来就做,不管是在哪里,也不管他愿不愿意。

陈墨云咬着牙将洗手台擦干净,然后转身把地也拖了。

套了件高领毛衣和外套出门,今天还要上班。

今天地铁一如既往挤得跟沙丁鱼罐头一样,人多得让他连站着都觉得艰难。

以前他从来不用挤地铁,刚跟原时在一起那会儿。原时天天开着那辆跑车送他去上班,车接车送,殷勤得要命。

后来在一起久了,怠惰了,人醒着都懒得看他一眼,哪还有功夫送他上班。

上了公司电梯,几个小姑娘在他背后,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议论些什么。陈墨云有些不自在的把毛衣领子往上拉了拉,刚出电梯就看见了程安安。

程安安斜了眼他身上的那件风衣,吹了声口哨:“呦,今天穿的牌子还是gucci的呢,品味不错啊。”

她这么一说,陈墨云才注意,刚刚随手扯下的衣服,竟然是原时的。他不懂什么名牌,原时穿衣服的原则就是只爱贵的,他比原时矮了几公分,衣服挂在身上,显得他更瘦更高,却倒也好看。

“今天的签售会准备好了吗?”陈墨云脱下外套,搭在椅子背上,又下意识的将毛衣领往上扯了扯。

程安安的目光盯着他的额角,眯着眼睛道:“准备好了。”目光变得深邃,她皱起一只眉,“原时又打你了?”

他这才想起额头还有伤,不甚在意的将刘海往下拨了拨遮住一部分伤口:“不碍事儿。”

“草他娘的不碍事,这个月是第几次了?”程安安一掌拍在他桌子上,“你就这么忍着?”

程安安比他小了两岁,长得却比男孩子还英气,染着一头墨蓝色的短发,眯起眼睛看人时,目光里带着一股子震慑力。

陈墨云皱了皱眉,看了一眼四周,示意她小声点。

本来公司很多人就已经很看不起他了,他不想再搞出点什么新闻出来。

“我跟你说,这种事儿你忍一次,他就会有第二次。就是因为你这么懦弱他才会越来越过分!”程安安咬牙切齿的说,“今天我去找他好好理论一下。”

“不用。”陈墨云知道程安安也是一片好意,但是始终没有办法告诉她,自己不能离开原时的原因。

“这种男的,你不分手留着过年呢?!!”果然程安安接着这句话就是劝他分手。

他也想分手,想了三年,没有一次真的分开过。

每次他当要分手离开原时,原时都有法子把他找回来,并且加倍的折磨他。

看陈墨云低下头没说话,程安安叹了一口气走出了办公室。

签售会在下午正式开始,陈墨云坐在布置好的会场中央,旁边站着程安安。

他们准备了三千本书,二十支签字笔。

图书馆连同准备的书都卖光了,二十支笔签到没墨。

陈墨云没有想到今天来的人会这么多,他这个半路出道的野作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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