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怎样说,才是确切的,此时更多的言语,只会造成更多的伤害,更多的纠缠不清,我快刀斩乱麻:
“我累了,先回去,明天再说吧。”
我转身,转身的那一刻,手腕被高景行紧紧地拉住了。
我诧异地看他。路旁的车辆灯光由远及近,而又呼啸着从我们身旁而过。在这光影交错,灯光迷离的街头,高景行的眼中有着炙热的光芒。
此时叶晟的路虎车,停在不远处,亮着车灯,一闪一闪。
高景行抓我的手渐渐松了开,眼底却柔情万般:“我等你。”
站在原地,我有种颓败感。我真是始作俑者,自欺欺人地开始了这出剧,却不知道怎样让它落幕。
☆、注定
我坐上叶晟的车,车上放着轻缓的音乐,叶晟看我一眼,叫我系好安全带。他没有问为什么,而我,似乎也不需要解释。
他专心地开车,车辆平稳地前进。我专心地坐车,风景别致。我坐在车中,坐在他的旁边,如同一个很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他给了我足够大的空间,背后却是他包容的力量。信任,一个眼神就已足够,从来不需要过多的言语。
车子行驶到一半,我想到了高景行说的七年长跑的问题,说:
“如果,七年前,你没有认识我,而我们现在只因工作才相识,你会喜欢我吗?”
“这倒是个有趣的问题……不过,现在的你,站在人群中还是显得那么有趣而特别,可能……还是会喜欢。”
这是他真实的想法吗?但他也只是说可能。
“那么你呢?”他问。
“什么?”
“如果,七年前,你不认识我,你会喜欢我吗?”
“……”我竟然给不了确切的答案,“我想一下。”
车子停了下来,还没到目的地。叶晟下了车,我看着他绕过车子,跑到路边一家冰激凌小店,买了两个甜筒,回来坐到车上,递给我一个,说:“想到我们以前吃冰激凌的日子。”
我接过冰激凌,想起以前的时光,回忆中带着冰激凌的甜味。
我记得那时是初春,天气还有着冷峭,早上出门披了条羽绒服,但中午的阳光热情地让人身上冒了一团火,我们两个买了冰激凌来解渴。
我看着我们穿着羽绒服,拿着冰激凌的样子,突然灵感一现,说:“阳光吹拂,微风照耀,穿着冰激凌,啃着羽绒服的美好时光。”
“你这话怎么前后颠倒,逻辑不通?”叶晟不解地问。
我在他的前面跳着,转过身来说:“台湾有个知名的广告人,叫许舜英,她有一句经典的广告语:到服装店培养气质,到书店展示服装。我很欣赏她异常有个性的广告文案。你不觉得我刚才这句广告语也很有个性,同时也很应景吗?”我示意他看身上的羽绒服和手中的冰激凌。
叶晟无可奈何地一笑,敲了敲我的脑袋说:“我看也只有你能想出这稀奇古怪的广告语了。”
虽然时间过去这么多年,现在想起来却仍旧历历在目。
“现在看起来,你还是这么特别。”他说。
原来,他还在交答卷,可能……还是会喜欢。
“怎么特别呢?”我逗趣地问。
“我的意思是说,你吃冰激凌样子很特别。”
他说时,我正尖着牙齿,像个小白兔啃萝卜一样啃着冰激凌,听完话,我转过头来拿眼瞪他,下巴却